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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信證券美股網路下單複委托手續費35變成15%低消15美金手續費(大昌證卷一樣費用,他們都是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其他國家沒興趣,所以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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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一直在美國券商交易, 台股在台灣X大(應有近10年), 最近在研究複委託很困惑, 台股X大業務就說你先開好帳戶我在幫你申請, 沒有明確費率. 想到我地美國券商是用中國信託美金帳戶  所以去電中信券中山區點  除了要我確認我美金帳戶是否有支援複委託, 給一個標準率 .3% 跟低消30.  當我提及我地預期會在這帳戶有多大金額時. 業務說他們在乎是每月交易金額, 要達到同學所提比較好的費率是要每 月4-500萬交易(詳細數字沒記很清楚) 感覺大家都是要你先開戶再慢慢談 . 日後慢慢降, 偏偏我自己因為自己背景十分痛恨開多餘不必要帳戶,真的要先近來再慢慢降? 怕日後進去  付委託要轉券商應該很麻煩吧? 想請教大家都怎麼談? 怎麼處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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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跟他說要去大昌證卷辦就有這個優惠(0.15%/15美金)
中信證卷業務員就會跟他們經理請示這個優惠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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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富邦金 談價格

通常都直接上網搜尋一下 各家價格 !

一堆複委託廠商....一開始價格都開得很高

但你只要成交個幾筆生意之後 ! 在隨便拿幾家同行 的收費資料給他們看....

富邦金營業員就會裝模作樣 說啥要給經理 或總行批示才能降價....

其實它們都知道市場行情價在哪邊

也不會踩得太硬 !   會慢慢給你進行降低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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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FeatherChang 跟KandV124同學寶貴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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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4# kandv124


謝謝kandv124桑分享,請問你目前富邦複委託的手續費談到多少?
自已也有成交幾筆,但手續費仍然降不下來,落在$20
故想發落你的成功經驗再和富邦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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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我砍到 剩下12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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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7# kandv124


    請問kandv124桑同學,服務你的業務是負責那一區的?     
   
    12元是低消的話,真的好划算。(想轉業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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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3# gracelee

現在要網路開firstrade,直接上google搜尋「firstrade 開戶」,一定可以找到入口的。


好像可以體會Mike說的,已經講得很明白了,為什麼還一直問? 填資料的話,是國外的帳號,當然認護照資訊阿...
然後大家推薦的是Firstrade,沒有門檻限制,開戶12小時就好,到底卡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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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我砍到 剩下12塊 !
kandv124 發表於 2021-3-21 21:19


看來哥是大戶
去年賺太多 在海外的錢有點太多了想要放一點在台灣
我有嘗試詢問幾家 看看有沒有機會拿到0.15%
一開始跟我說要有超過1500萬的交易額
在我自信掏出對帳單後 業務改口說要"一個月"1500萬才算合格...
人生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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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委託帳戶如有海外高所得著,須注意基本稅額之申報與繳納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 ... 27aaafda5b800e12d8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所得金額達670萬元以上者,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民眾如於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核屬個人基本所得額中海外所得之課稅範圍,若漏未申報,除依法補徵稅款外,還會依同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05年度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納應納稅額30萬元,惟未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列報配偶於國內A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之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100萬元,經該局查獲,核定基本所得額1,400萬元及基本稅額146萬元〔(1,400萬元-670萬元)×20%〕,就基本稅額146萬元扣除一般所得稅額30萬元後之差額,核定補徵綜合所得稅116萬元,並按所漏稅額裁處罰鍰。甲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不知透過國內證券公司所購買之複委託股票屬於海外所得,故未將所得併入申報。經該局查得A證券公司確有寄發「個人各類信託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資料明細通知單」予甲君配偶作為申報之參考,該通知單下方亦附註說明「依現行稅法規定,受託人(銀行)免填發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憑單,此二類所得亦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海外所得則需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相關規定,達100萬元以上者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甲君配偶當年度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核屬個人基本所得額中海外所得之核課範圍,案經該局復查駁回確定。
       該局特別提醒,除海外所得外(同一申報戶合計數未達100萬元免予計入),另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均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納稅義務人如於稽徵機關查獲前發現申報資料有誤,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辦理補報及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即可免受處罰。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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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0# Raimu
Raimu 桑,
您的經驗可能不太夠;...去證券開戶沒人會去show 對帳單的!費率高低跟是不是大戶沒關係;而是跟你自己的信心跟技巧有關係!我自己帶我小孩去元大開,..隨辦找了一個可以幫忙的營業員就把需求跟他請他代辦;..然後說:我需要最好的優惠,你如果沒有辦法處理,就請你的主管來;..速度要快;我們急著下單......
然後再說上一句話:我知道大昌證劵的匯率好很多;..如果你們這裡不行;就不要浪費我時間;我自己再去大昌辦(最後再丟一句:不過大昌對我實在不方便,就是你們家方便)
我開戶時,一毛都沒存;營業員就自己幫忙降了;...還說:先生您要等3-4天喔!要等我主管簽過才有優惠~不過那時我並沒等到優惠就全下了!好時機比有優惠重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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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感謝分享
原來是小弟社會歷練不足
有機會來試試看臨櫃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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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半天是簡單的菜市場殺價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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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放在海外券商難免覺得有種離自己很遠的感覺,尤其是之前拼命在種樹,總是儘量不要消耗掉裡面寶貴的美元,所以好幾年來一直沒有把Debit card拿出來用, 昨天我首度使用嘉信Debit card刷卡成功,另外第一次用這張卡片在台銀ATM領錢也沒收手續費,覺得很不錯,感覺有方便享受到自己在國外種的果樹。
減少這種錢離開身邊很遠的感覺,可能將來會比較減少對複委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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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05年度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納應納稅額30萬元,惟未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列報配偶於國內A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之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100萬元,經該局查獲,核定基本所得額1,400萬元及基本稅額146萬元〔(1,400萬元-670萬元)×20%〕,就基本稅額146萬元扣除一般所得稅額30萬元後之差額,核定補徵綜合所得稅116萬元,並按所漏稅額裁處罰鍰。甲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不知透過國內證券公司所購買之複委託股票屬於海外所得,故未將所得併入申報。經該局查得A證券公司確有寄發「個人各類信託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資料明細通知單」予甲君配偶作為申報之參考,該通知單下方亦附註說明「依現行稅法規定,受託人(銀行)免填發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憑單,此二類所得亦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海外所得則需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相關規定,達100萬元以上者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甲君配偶當年度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核屬個人基本所得額中海外所得之核課範圍,案經該局復查駁回確定。
hsteve 發表於 2021-3-22 11:35


  • 複委託的海外所得政府都查得到,但在國外券商買賣,除非匯回
  • 但匯回又可將基本所得額壓在670萬(需交易明細)以下甚至是少於100萬(不用交易明細),或者直接用Debit card刷卡或領現金,管道很多
#知與不知、GDP(控制持股比例)、淑買貴賣、多種果樹、看長點這都不是問題!
#是否與巴菲特有緣,第一時間就決定!
#公開持股,旨在印證巴菲特理論,投資人應自行評估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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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鼓勵大家誠實報稅
我個人去年獲利有超過670萬
於是做了一些關於申報的研究

發現其實台灣的收入越高 你可以獲得的免稅額其實是越高的
所以其實670萬是一個soft cap
具體大家可以Google看看 有很方便的海外所得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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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7# Raimu

請教 Raimu桑,若每年度如實申報海外資本利得,
多年後再匯回資金,是否難以察辨此筆資金是否已課過税。
或匯回時另有稅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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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已實現獲利超過100萬 其實就有申報的義務
門檻以下不會被扣稅 但是要申報
然後可能要自己留存券商年度的對帳單
券商會幫你算你該年度的已實現獲利是多少
報稅的時候應該是能夠附上(外匯交易的水單也要留著)
而且未來美元換成台幣也需要水單證明成本
很多人在匯率上賺錢但是忘記申報 會被罰錢

每年誠實申報的好處就是資料都很清楚
申報過的錢就提升你未來一次性匯回台灣的天花板了
而且老實說門檻蠻夠的
如果你在台灣家戶所得超過300萬 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可以提升到約莫快1000萬
每個人的國內所得不同 請自己Google計算機 很容易可以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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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Raimu桑回覆。

個人離課稅門檻尚遠,
過往僅依扣繳憑單上報,
幾年過去了,水單沒留全,
也不知實際匯兌盈損,如何對應,

若簡而行之,
採用無法提出原始證明方案,
待匯回時以20%結算資本利得,
再予申報,個人目前以此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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